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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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坡区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对一名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提请收监执行。
李某祥,男,因犯诈骗罪被东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李某祥在社区矫正期间,认罪悔罪态度差,不配合教育矫正工作,屡次不按规定使用手机定位、参加社区服务,且未在规定时间到司法所报到。经监管司法所和社区矫正机构多次教育训诫仍不改正,前后受到社区矫正机构三次警告。为维护社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东坡区司法局依法向东坡区人民法院提请撤销其缓刑。经审理,东坡区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李某祥缓刑收监执行的裁定。目前,李某祥已被送往监狱执行刑罚。
此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东坡区首例社区矫正对象因违反监管规定被依法提请收监执行的案例。对李某祥的严肃处理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对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起着积极的作用。东坡区司法局 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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