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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5日 星期日

以案释法|宜宾市查处一起茶叶过度包装案

202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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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销售过度包装茶叶礼盒的案件,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目前,当事人已整改并下架产品。

案情简介

2023年7月10日,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宜宾市翠屏区某经营部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春丫头”绿茶外包装空隙率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标准要求,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当场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下架不合格标准要求的茶叶。

以案说法

治理商品过度包装早已不是一个新鲜话题,近年来,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氛围下,中秋节等节日商品的过度包装、铺张浪费现象少了很多。商品过度包装不仅增加了消费者负担,而且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也助长了奢靡的社会风气。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重要节令、重点行业和重点商品的执法检查,依法严格查处生产、销售过度包装的违法行为。治理商品过度包装,也要靠广大消费者共同参与,自觉选择简单适度的包装产品,拒绝为过度包装买单,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培育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肖俊宏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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