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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4日 星期六

邛崃市开展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宣贯培训会

2026

04/09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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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药品零售经营秩序,持续巩固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成效,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4月3日,邛崃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新《条例》专题宣贯培训会,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连锁总部负责人及单体药店相关人员参会,推动法规落地见效,夯实药品零售监管基础。

本次培训会聚焦药品零售经营监管重点,通过“政策解读+业务培训+警示教育”三维发力,确保宣贯走深走实。会上作了动员讲话,强调新《条例》实施与“清源”行动推进的重要意义,对药品零售从业者提出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的明确要求,督促其将法规要求融入日常经营全流程。

业务监管科室围绕新《条例》9章89条内容,重点解读零售药店适用条款,针对非法渠道购药、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处方药销售、追溯体系建设、网络药品销售等核心监管要点开展专题培训,结合成都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要求,明确进货查验、网售等关键环节工作标准。执法科室结合全市药品零售领域近三年典型违法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明纪,详解不凭处方售药、执业药师挂证等突出问题的违法认定标准与处罚措施,引导从业者严守合规经营底线。

会议就落实培训内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深学细悟新《条例》,准确把握监管要求和处罚标准,确保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二是抓实“清源”行动巩固,围绕进货查验、人员履职、处方管理、追溯建设等环节全面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坚守药品安全底线,严格遵守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自觉接受监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此次培训有效提升了全市药品零售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合规经营能力,为规范药品零售市场秩序、巩固“清源”行动成效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邛崃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强化药品零售环节日常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推动新《条例》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切实守护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编辑:赵伟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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