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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 星期一

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致广大经营者

2022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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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现对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

二、商场、超市经营者要依法经营,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促销活动中,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不得趁节日期间串通涨价、哄抬物价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三、宾馆酒店、停车场等服务行业,应当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节日期间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价格如有变化的,须提前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各医疗卫生机构(含核酸检测机构)应当主动在显著位置公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混合检测价格和12345、12315投诉举报电话,严格按照规定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加急费”。对在核酸检测中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扰乱市场秩序和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药店)应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节日期间随意乱涨价、乱收费。

各经营者及有关单位按照提醒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力度,充分发挥12345、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对有价格违法行为且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处罚,并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马银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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