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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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消费品事关农民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明确要求“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2022年6月以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了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提升两年行动,并在试点基础上梳理形成“4+N”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聚焦重点
创新开启两年行动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群众主体、乡村共治”工作总思路,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四川省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提升两年行动方案》,聚焦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采取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有序铺开的方式,推动形成“5+2”监管机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推动属地党委政府“牵头抓总”,将守护提升行动作为本地乡镇治理、村社共治、基层市场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乡镇重点工作,构建基层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持续开展常态化检查,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全力聚焦化肥、农膜、燃气具、烟花爆竹等产品,对全省176个县(市、区)乡镇市场开展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5612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370批次,督促不合格产品企业停止销售、严格整改。在全省产品质量监管系统增加农村消费品专项检查模块,省市县所四级联动,采集经营主体信息3.23万条,开展现场监督检查4.3万余次,发现质量安全隐患线索2654条,督促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在全省深入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送法下乡等活动,培养农村消费品“质量哨兵”“质量安全明白人”,提升农村消费者质量辨识能力和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售卖劣质产品的行为,推动质量安全守护与基层治理相结合。

因地制宜
5项试点同步发力
去年6月以来,省市场监管局紧贴四川省农村消费品质量现状,坚持问题导向、打规结合、因地制宜、整体联动,突出重点产品,强化监管手段,创新开展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提升行动。在泸州市合江县、绵阳市江油市、遂宁市大英县、宜宾市叙州区、眉山市青神县等5个地区各自创新开展试点工作,以提升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共治水平。
合江县依托泸州市“酒城e市监”智慧市场监管微服务平台,搭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化系统。消费品生产经营者将索票索证、进货查验、自查记录等质量安全义务的履责信息上传系统,监管人员在后台检索查阅上报情况,精准研判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义务情况,消费者一键扫码可实时了解企业基本信息和接受监督检查、抽检、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构建多元参与的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
江油市制定《游商经营管理办法》,实施游商备案管理,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统一制定游商信息“一码通”,公示经营主体的证照、信用等信息,倒逼游商规范诚信经营。针对监督抽查、日常巡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游商违法线索,启动基层执法联动机制,合力摸清来源渠道,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以行政约谈、增加检查频次等手段强化游商管理,构建农村游商全链条闭环治理体系。
宜宾市叙州区开展分级赋码监管,推广消费品销售市场主体“红黄绿”码分级管理,综合分级管理、行政处罚、监督抽查、执法检查、消费提示等信息制定商户专属小程序码“一扫知”,在门店显著位置公示,群众一键扫码了解该店监管信息,实现信息及时共享和调整更新,督促经营主体强化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已有82 户商户加入“一扫知”亮码行列。
青神县建立县政府“牵头抓总”工作机制,印发《青神县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提升试点工作方案》,成立分管县领导为组长、15个县级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工作组。创新“139”工作法(坚持群众路线“一个原则”,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群众主体“三位一体”监管模式,细化落实一个机制、一支队伍、一个评价、一本台账、一个公示、一个维权等“九个一”工作措施),县、乡镇、村社三级联动,把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到村社末端,形成行政资源集中、多方力量凝聚的立体化、网格化监管模式。
大英县以“三个强化”(强化底数清理、强化源头治理、强化工具运用)持续推进农村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在卓筒井市场监管所辖区3镇全面建立22种消费品共1093家经营主体动态监管台账,对308家重点消费品零售经营主体实行“一书一卡”,清理、整顿主渠道供应商86家,与县内渠道供应商全覆盖签订《产品来源主渠道经营者诚信经营承诺书》,从源头遏制劣质、过期、“三无”产品向农村地区泛滥。
真抓实干
监管工作走深走实
今年4月14日到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到青神县开展实地调研,对四川农村消费品质量监管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要求把农村消费品监管与基层治理深入结合,进一步扩大试点覆盖面,并认真总结经验,争取全国推广。
今年6月,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提升行动工作的通知》,将省级监督抽查资源集中向试点县倾斜,及时制定《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现场检查指南》,明确细化儿童及婴幼儿服装、肥料、燃气器具等20种重点产品问题分类、执行标准以及现场检查要点,组织技术专家在青神县开展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活动,以现场讲解、海报展示、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覆盖面。
青神县正在深化“139”工作法,组建一支189人的农村消费品协管员队伍,按照“1人包户30家、定时巡检”的原则,帮扶全县农村消费品经营主体全面压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研发“青质安”智慧监管系统,依托智慧系统和协管员,网格化摸排本区域经营主体情况;通过“3·15”“质量月”“提质强企”等宣传活动,开展培训10余场次,培训超市、个体户、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500多家。
“在试点一年以后,我们梳理形成‘4+N’工作措施,要求各地在摸清市场主体、强化责任落实、传递政策到位、畅通维权渠道等‘规定动作’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自选动作’,确保取得实际成效。”省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督处相关负责人指出,守护提升行动将坚持探索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守住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底线,改善农村消费品优质供给水平。(全媒体记者 罗安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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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凉山州市场监管局“三明确 四强化”扎实开展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提升行动。
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提升两年行动的通知》,明确职责分工。
明确重点产品。以水泥、钢材、涂料、电线电缆等建材产品,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家具、开关插座、婴幼儿服装、絮用纤维制品等日用产品为重点,加大巡查检查力度。
明确重点区域。把农村消费品来源主渠道的批发市场、产品集散地、电商平台仓储地、大型连锁企业物流配送仓库,以及城乡接合部、乡镇(街道)销售门店等经营主体作为重点区域加强监管。
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州、县、乡镇三级联动工作机制,从源头管控农村消费品质量。
强化监督抽查。聚焦农村农资、建材、日用消费品来源主渠道的经营主体,加大监督抽查力度。
强化监管执法。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
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培养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明白人”,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增强消费者质量意识。(车江雪 曾雪梅)
兴文县“四个清”守护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
兴文县市场监管局突出“四个清”扎实开展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提升行动。
安全知识清。利用“村村响”“赶场天”传统阵地,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平台等发放相关产品质量小视频。
来源渠道清。城乡接合部、乡镇(街道)销售门店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较集中地为监管重点,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要求,不采购来源不明的产品。
突出问题清。紧盯农村消费品来源主渠道不明、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农村消费者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不强等问题,强化监督抽查,严格执法。
投诉渠道清。畅通消费维权渠道,积极处置消费投诉、举报,回应农村消费者关切,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罗安舒 整理)
编辑:王旖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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