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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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夹江县某贸易公司老总发现公司账户明明现金充裕却无法转账,到银行查询得知:该公司属于严
重违法企业(俗称黑名单),所以公司账户被自动冻结。
经了解,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但在2018年6月逾期报送2016年度报告,在2017年7月被网络监管系统自动纳入“异常名录”,在随后的三年中未申请从“异常名录”中移出,2020年7月系统又自动将其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故银行账户自动冻结。
随即,该公司向夹江县市场监管局提交申请,希望将其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中移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 ......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规定,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无权对企业从“严重违法企业”名录中移出,需到省市场监管局办理。
2020年10月,通过县市场监管局帮助,该公司向省市场监管局提交材料并通过了考试,同时,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实地核查,了解到该公司经营正常,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故将其从“严重违法企业”名录中移出,银行账户自动解冻。(记者 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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