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4/01
00:00
本站
8523阅读
4月1日上午,达州市召开《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市场主体禁设问题处理结果新闻发布会。达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淳永奉发布达州市《关于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场主体禁设问题处理的有关情况。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书记邱立权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介绍,达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场主体培育相关工作,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要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精神,全面落实市委“157”总体部署,壮大市场主体,集聚市场发展动能,更快建成重要的经济中心,达州制定了《关于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各个方面拿出过硬的政策措施,真金白银激励扶持市场主体发展,体现了政府对于市场主体的重视和关心。
近年来,由于土地征收、环保、项目规划等原因,全市出现部分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禁设区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市场主体的培育和发展,达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全市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禁设问题进行了清理。共清理涉及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禁设的文件内容31处。
据悉,市政府决定对这31处禁设文件进行分类处置,一是直接取消没有法律依据或已超过有效期限的19项禁设。二是对8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的规划类文件继续保留执行。三是对2项执行《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文件的禁设继续执行到有效期后自动取消;对2项因执行环保督查问题整改而设置的行业禁设,建议由通川区人民政府和达川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解决方案或调整至城市商业规划予以规范。四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一般不得设置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禁止事项,对确需设立的,应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其禁止范围四至界限清楚,期限不超过1年。
“清理处置对市场主体的禁设,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的重要手段。”邱立权介绍说。
(鲜继萍/文 寇军/图)
【声明】消费质量网未标有“来源:本站”的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是出于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致电028-86966184,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 版权所COPYRIGHT 2011 WWW.XFZLW.COM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蜀ICP备10014373号 川公网安备 站长统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22 技术支持:创企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