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02/1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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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措施的通知》,将从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能增产、支持重点企业有序恢复生产等方面的12条措施支持企业复工。
通知指出: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能增产,对资阳市口罩、防护服、消毒液、药品等与疫情相关的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全力保障防控物资供应,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员工加班工资,给予一定额度补助。
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生产用电,按每度0.05元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各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加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融资支持,对纳入支持企业的融资贷款,按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20%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抓紧开展扩产扩能技术改造,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转型生产口罩、防护服等,对符合条件的,按设备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加大防护服、口罩、护目镜等疫情防控急需物资采购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帮助市政府进行全球物资采购,对疫情防控急需物资采购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或个人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一定额度奖励。
支持重点企业有序恢复生产,对于资阳市防控物资生产配套、民生保障、经济增长有积极贡献的重点企业采取严密防护措施,在确保员工安全健康前提下,灵活安排、自行决定复工复产时间,有序恢复生产;对纳入全市防控物资生产配套、民生保障、经济增长有积极贡献的重点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用电按每度0.05元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融资贷款按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20%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相关措施的实施期自省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起至疫情解除,所需资金在市级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
记者 崔鹏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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