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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 星期二

巴中出台首条规范公共卫生文明行为《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8月1日起施行

2020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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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记者从《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这份历时近两年的“文明行为条例”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针对现实情况中较为突出和普遍、需要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在遵循上位法有前提下,规定了部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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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制定这项条例,其目的就是要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引导和促进市民提升文明素养。”巴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刚介绍到,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社区生活、公共安全等方面,一些不文明现象依然突出,需要从制度层面、用法治手段推动社会各方面、各系统、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

    “这份条例是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的具体体现,在抓好教育引导、舆论宣传、典型示范、实践养成的同时,充分发挥法治的支撑保障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软性要求’向‘硬性规范’转变,以立法促文明、以法治护文明。”巴中市文明办主任毕伟说。

   记者从该条例中发现,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散发传单、公共区域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受到罚款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可向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参加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的社会服务,以争取免予缴纳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不听公共场所管理人员劝阻的,由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一)在公共场所赤膊;

   (二)在公共场所争吵谩骂;

   (三)在应当保持安静的场所大声喧哗;

   (四)在公共场所等候服务强行插队;

   (五)霸占、躺卧公共座椅;

   (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霸占他人座位。

   有下列影响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依法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随地吐痰、吐口香糖,随地便溺;

   (二)乱扔烟蒂、纸屑、果皮、包装物等废弃物;

   (三)在禁止区域张贴广告、散发传单;

   (四)在建(构)筑物临街外墙面晾晒、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的物品;

   (五)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秸秆、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六)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居住小区等公共区域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物品。

   同时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罚款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可以向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参加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的社会服务。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违法行为和社会服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安排违法行为人参加一定时长的社会服务。违法行为人完成相应的社会服务的,应当免予缴纳罚款。

记者白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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