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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5日 星期日

眉山青神县:网订房间遇加价 既失信又违约

2023

03/17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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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2022年11月,青神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到外地消费者的来电求助,称11月1日在抖音上花费695元订买了青神县某酒店的房间。但是,酒店不愿意提供相应的房间,告知如要入住就要加价对房间进行升级,消费者希望酒店能按约定提供房间或对不能入住给予合理的赔偿。

【处理过程及结果】

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及时约谈了酒店负责人,详细了解情况,确认属实后,工作人员对经营者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教育。通过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酒店免费为消费者升级房间提供入住,此事得到了圆满解决。

【案例评析】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实价。明码标实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标识醒目。经营者向消费者实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时的价格应当与标价一致。除与消费者另有约定外,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此案例中,消费者网上预订酒店是要约,酒店方面确认是承诺,双方网上预订合同已经成立生效,酒店理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徐明岷)

编辑:孙家钰 校对:张可 审核:申涵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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