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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净化城市市容环境,巩固“双创成果”,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眉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眉山市主城区苏祠街道、大石桥街道、通惠街道辖区内绿地、公园、道路两侧、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进行焚烧纸钱、摆放祭祀用品、燃放烟花爆竹、停放遗体、搭设灵棚(堂)、摆设花圈等祭祀行为。
二、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护生活环境,文明祭祀,丧事简办,生态安葬;以鲜花、植树、清扫墓碑等方式祭祀。倡导绿色殡葬、低碳文明祭祀新风。
三、对在眉山市主城区范围内违规祭祀的单位和个人,焚烧冥币、纸钱、纸扎物等祭祀用品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眉山市主城区有违规祭祀行为的,请及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区民政局:38537057;苏祠街道办事处:38201299;大石桥街道办事处:36031526;通惠街道办事处:38172215。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
眉山市东坡区生态环境局 眉山市东坡区综合执法局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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