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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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清江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化成镇赵家湾村对某酒店检查时,发现酒店经营场所后厨生食区冷藏柜内有“享口福食品®”万寿包13袋,食品预包装上标注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0451011400634,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19年06月01日,净含量:300克(12只)”等标识,涉案食品货值金额140.00元。

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后厨生食区冷藏柜内查得的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3个月,与其他合格食品放在一起经营,未建立不合格食品退市区域,未作不合格食品登记,也未对该食品标示“不合格食品”标识。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享口福食品®”万寿包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依法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清江市场监管所提醒广大市场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提高的重要表现,广大市场经营主体在经营过程中,要尽到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诚信经营、合法经营、文明经营,为文明城市创建出力添彩。
马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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