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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4日 星期六

资阳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第六期)

2026

10/21

09:42

资阳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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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资阳市聚焦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为强化以案示警、深化以案促改,引导广大入网餐饮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现将第六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雁江区某餐饮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3月25日,雁江区市场监管局对雁江区某餐饮店开展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加工操作区内发现1瓶家樂鲜露调味料已开封、剩余1/2,处于待使用状态且已超过保质期,与其他在保质期内的食品摆放在一起。另查明,截至案发当日,当事人使用该超过保质期的调味料加工制售麻婆豆腐菜品470份,并通过外卖平台对外销售。

处理结果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雁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扣押在案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违法所得564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普法时间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会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本案警示各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常态化做好食材原料管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排查,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切实守护消费者饮食安全。

案例二:雁江区某餐饮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基本案情

2026年4月29日,雁江区市场监管局对雁江区某餐饮店开展检查,该店经营者黄某章、从业人员黄某正在从事烤肉等食品的制售,无法提供二人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处理结果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雁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普法时间

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制售,存在传染病污染食品的风险。本案提醒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案例三:安岳县某小碗菜店超范围经营冷食类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9月4日,安岳县市场监管局对安岳县某小碗菜店开展检查,其正在进行冷食类菜品青椒皮蛋制售。经查,该店食品经营备案证载明的经营项目不含“冷食类食品制售”,该店存在超范围经营冷食类食品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岳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普法时间

冷食类食品属于高风险品类,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资质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属于违法行为。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对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核定的经营项目自查,不得超范围经营。如需新增冷食类经营项目,须完善硬件条件,依法办理许可或备案变更,严格按照核定经营项目范围规范经营,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案例四:乐至县某快餐店未按规定配备“三防”设施案

基本案情

2026年8月19日,乐至县市场监管局对乐至县某快餐店开展检查,发现该店厨房操作间窗户处于开启状态,未安装防蝇纱网等“三防”设施。

处理结果

当事人上述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关于有害生物防治的相关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乐至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普法时间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食品处理区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窗应当安装防蝇纱网、空气幕或防蝇帘等“三防”设施,做到“门窗有防护、蝇虫进不来”,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案例五:乐至县某砂锅夜啤店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案

基本案情

2026年8月27日,乐至县市场监管局对乐至县某砂锅夜啤店开展监督检查,要求当事人提供购进的食品原料(鸡架)的供货者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及进货票据。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凭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

处理结果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乐至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普法时间

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资质和相关证明文件,索取并保存进货票据,做到“进货必查、索证索票、票证留存”,确保食材来源可溯,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温馨提示: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资阳市将持续加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欢迎社会各界、广大消费者予以监督,如发现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也可发送邮件至zywcxs@163.com,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举报线索。

编辑:肖俊宏 校对:申涵兮 审核:黎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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