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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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未持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的监督管理,合理配置行政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青羊区实际情况,近期,市场监管局药械科联合金沙、西御河、草市、苏坡、光华、府南、黄田坝监管所联合行动,对辖区内10余家企业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此次联合行动,检查人员按照《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检查指南》的要求,对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委托生产版)》开展现场检查工作,依据《成都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分级分类监管指标》对未持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进行分级分类。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质量管理体系等制度不健全、质量安全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等情况。检查人员督促企业及时开展整改工作,要求其建立与申请注册、进行备案的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下一步,青羊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对未持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辖区内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从源头上提升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编辑:赵伟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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