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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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清江市场监管所接到一农户投诉称,3月19日在巴州区清江镇某街道一农药店购买了农药用于防治果树病虫害,现今80%的果树叶子及果实大面积枯萎掉落。投诉人认为是因使用该农药造成,要求该农药店赔偿经济损失。

该所高度重视涉及农民利益的消费纠纷投诉,立即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实地核查投诉事由,研判投诉处理方案,确保涉农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同时邀请区农业农村局专业技术人员对果树枯萎掉果的成因展开调查。经农业技术人员科学的鉴定,指出投诉人处果树枯萎掉果的原因是投诉人对果树管理不到位和喷洒的农药造成的,结合这一判定。2020年6月23日,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调解,投诉人陈述了投诉事由和诉求,听取了被投诉人的答辩,该所围绕事情的经过,作出如下调解:一、经营者未完全履行告知义务,导致了投诉人错误使用了农药勾兑比列,造成果树大面积枯萎掉果,负主要责任。二、投诉人缺乏对果树管理,也是形成果树掉叶的基础,负次要责任;三、经综合评价投诉人的损失,由被投诉人一次性补偿投诉人1000元人民币。
双方达成谅解,并对工作人员的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马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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