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7/24
14:23
本站
8063阅读
近日,三台县芦溪市场监管所坚持法理相融、柔性调解,成功妥善处置一起未成年人大额消费纠纷。
芦溪市场监管所接到辖区群众投诉,称自家孩子私自消费,与辖区商户产生消费纠纷,请求介入调解。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响应处置,主动对接家长与涉事商家,全面核实事件经过、梳理交易细节。经核查,涉事未成年人年仅11周岁,在未告知、未征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多次私自取用家中现金,在辖区某玩具店购买玩具,累计消费金额800余元。在家长发现孩子私自大额消费行为后,向商家提出全额退款诉求,但未与商家达成一致,矛盾争议较为突出。

为化解矛盾纠纷,芦溪所执法人员迅速开展调查,逐一核查交易记录、沟通记录等佐证材料,厘清事件全貌、固定事实依据,为公正合规调解奠定坚实基础。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坚持法理兼顾、情理并重,精准破解争议焦点。一方面,向商家细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累计800余元的消费行为,明显超出其年龄、智力认知及消费能力范畴,在未取得监护人追认的前提下,该消费行为依法无效。另一方面,客观厘清双方责任,通过摆事实、讲法理、析情理的方式,耐心开展疏导劝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正视自身问题,摒弃对立心态。经过多轮耐心沟通、柔性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且均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满意。
三台县芦溪市场监管所也将紧盯未成年人保护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全力筑牢消费安全防线,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安全有序、放心舒心的成长消费环境。(张依琳 周子菁 记者 何小林)
编辑:肖俊宏 校对:何军 审核:黎藜
【声明】消费质量网未标有“来源:本站”的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是出于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致电028-86966184,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 版权所COPYRIGHT 2011 WWW.XFZLW.COM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蜀ICP备10014373号 川公网安备 站长统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22 技术支持:创企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