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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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春雷行动2022”开展以来,广安市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市场监管所以“护民生”“促发展”为行动方向,深入开展安全执法行动,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近日,广安市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市场监管所在化妆品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岳池县蒋某经营的化妆品店在经营场所内的宣传告示牌上印有“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字样,对该店提供的服务项目及会员规则进行告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六)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
广安市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已对该化妆品经营店立案,并责令其撤掉广告、停止违法行为。(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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