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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1日 星期二

涉及网售禁售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 成都3家医疗机构被处罚

2026

06/24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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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李静玮

近期,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血液制品和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等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查办了3起医疗机构网络销售禁售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违规案件。6月23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这3起案件查处情况。

案例1 锦江区某诊所通过网络销售禁售药品案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锦江区市场监管局对锦江区某诊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诊所通过京东、淘宝平台未经许可销售疏血通注射液,且所售药品是《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所列药品。该诊所上述行为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和《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

2026年6月,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责令该诊所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5.2万元。

案例2 郫都区某社区卫生服务站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管局接到郫都区医疗保障局移送线索,查明该社区卫生服务站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未核实供货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以及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合格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未对购进药品逐批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记录。该医疗机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2026年6月,郫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

案例3 成华区某诊所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销售血液制品案

经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查明,成华区某诊所通过在京东平台开设的网店开展“留药”服务。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通过网络销售“人血白蛋白”77瓶,该药品是《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内所列的血液制品。该诊所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

2026年6月,成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责令该诊所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4万元。

编辑:李晓龙 校对:聂行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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