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2/12
16:42
成华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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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干燥、寒冷,保湿滋润类化妆品迎来了消费高峰,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切实保障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护肤“秘宝”,成华区市场监管局聚焦商超、美容店开展了冬季化妆品专项检查。
冬季阴冷的寒风催促着行人的脚步,执法人员来到了辖区的锦绣广场。正值上午购物的高峰期,店员正整理上架新商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还附着水珠。
“入冬以来,儿童化妆品的销量较高,特别是面霜和唇膏。”来到了洗化用品专区,店内工作人员简单介绍了销售情况。

“儿童化妆品的产品配方设计、安全评估、生产条件等方面有着更高的监管要求。儿童化妆品上市前,除防晒类等特殊用途产品须经注册外,其他类别产品须经备案。”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核查在售儿童化妆品是否具有“小金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向商超负责人强调要严格落实化妆品管理制度,严把进货关,确保索证索票齐全,杜绝“三无”产品和过期产品流入市场。

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按照《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规定,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

除了商超外,美容店也是本次检查的重点,执法人员随机选择了正在经营的美容店。
执法人员详细核对了化妆品的进货渠道和供货商的相关资质,并仔细查看美容店内所售化妆品的标签是否标注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全成分、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等具体内容,进口化妆品是否具有中文标签。
“化妆品标签禁止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必须从正规供货商及生产厂家进货,并注意产品标签标识内容的齐全性,以及产品配方是否符合安全性相关要求。”
“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除此之外,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向店员宣传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并查看店内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自行配制化妆品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商家规范化经营。

截至目前,成华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检查化妆品销售单位50余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要求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下一步,成华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监管,督促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履行主体责任,保障好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好社会共治的氛围。
编辑:赵伟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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