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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 星期一

都江堰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宣贯培训活动

2025

12/2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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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是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其安全性能关乎千家万户。为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新国标平稳落地,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近日,都江堰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宣贯培训活动,为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行业 “充电赋能”。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分局监管骨干、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活动。

会上,都江堰市市场监管局明确要求各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守好经营全流程的 “三道关”:

采购车辆及配件时,必须查验 CCC 认证证书、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文件,拒绝采购 “三无” 产品、不合标产品,做到 “谁进货、谁负责”。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新国标相关要求和产品合规信息,如实向消费者介绍车辆参数,不得虚假宣传 “提速”“扩容” 等违规服务,主动提醒消费者选购合规车辆。维修过程中不得擅自改装车辆核心部件,不得加装雨棚、解除限速器,发现消费者要求违规改装的,应拒绝并做好宣传引导。

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专家从“安全、合规、实用”三个维度,对新国标进行全方位解读,重点突出与经营主体密切相关的变化:

相比旧标,新国标强化了防火阻燃、防篡改、制动性能等要求,明确电动自行车塑料件、电线电缆等部件需通过阻燃测试,蓄电池不得擅自拆卸改装,从设计源头降低安全风险。清晰界定电动自行车的法定属性,必须同时满足“脚踏骑行、最高车速≤25km/h、整车质量≤55kg”等核心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作为电动自行车销售。设置为期3个月的过渡期,供经营主体清退旧标库存,过渡期结束后,旧标车辆禁止销售,已销售的旧标车辆可继续使用,但不得改装。

现场,全体参会经营者共同签署《合规经营倡议书》,承诺自觉遵守新国标要求,规范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下一步,都江堰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多种形式,持续向市民普及新国标知识和安全出行常识,鼓励消费者参与监督,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持续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为市民出行保驾护航。

编辑:赵伟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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