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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 星期一

​宜宾市市场监管局致全市经营者告诫书

2022

09/05

18:35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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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应对疫情突发事件,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防疫物资、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宜宾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各经营主体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有偿提供打包、配送、搬运等附带服务的,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严禁借疫情之机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严禁借疫情防控之机大量囤积供应紧张、价格异常波动的商品。

四、各经营者应当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开展价格自查,诚信守法经营,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宜宾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从重从快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全市各类生活物资储备供应充足,能够满足市民正常需求。请大家按需理性购物,不要盲目抢购、大量囤积,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全市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将对所有辖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进行每天定点巡查、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全市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舒心”幸福宜宾的良好氛围。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3日

编辑:张可 校对:申涵兮 审核:詹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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