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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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翠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依法对你冻库开展检查,请你提供冻长猪手(生产批号:20200924)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材料……”
“我这批货都是正宗货,手续都是齐全的,你们检查嘛!”
“你提供的是批次20200916、20200917的证明材料,请你提供上述批次的!”
“这就是供货商提供的这批次证明材料,批次不一样啊?我不晓得哦!”
这是翠屏区市场监管局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专项行动中遇到的一起当事人无法提供检验检疫相关文件进口冷链食品检查现场。

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当事人周某知晓冷链物流管控要求,认为供货商能提供溯源凭证就万无一失,没有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截至执法人员上门检查时,当事人才恍然所谓“手续齐全”原来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检疫检验证明材料的冻长猪手(生产批号:20200924)进行查封强制措施,并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再次提醒:各冷链食品老板们长点心,要严格落实冷链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仔细比对供货商索要溯源凭证(报关单、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等,凡是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属于同批次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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