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消费维权工作站
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投诉站
2025年03月06日 15:56
订单编号:6939583271984240390 1)2025年2月17日,本人在该平台购买商家出售的玩具;本人在2025年2月19日收到货物的时候发现,该货物商品与商家在出售时展示的严重不符,商家利用欺诈手段骗取我的钱财,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2)抖音商城客服致电给我,告知我处理方式为:可以退货退款,该情景为商家责任,因此退回运费由商家负责。我已经在2025年3月4日,用顺丰快递(快递单号:SF0268453032641),到付方式,寄回商家出售的假货,然而,商家却拒收退件假货,同时扣押我的钱财。 3)现要求商家立刻退回我订单全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强烈要求商家赔偿我金额为原订单3倍的款项,即人民币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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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云霞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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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消费纠纷后,你可以通过消费质量报系新闻热线、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等渠道向本报投诉,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根据属地原则,把你的投诉、咨询传至四川省消委会和全川21个市(州)消委会,并通过消费质量报系所辖的报纸、网站、手机报、微博、微信予以全方位关注、报道。 你可以拨打消费质量报系新闻热线:028—86966162,热线值班记者将详细记录你的投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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