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消费维权工作站
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投诉站
2024年10月20日 11:43
本人所使用的电信号码2024年10月19日收到短信告知流量超出费用30元,在此之前本人从未授权电信公司从本人话费余额扣取超出流量费,电信公司也并未通过短信或者电话告知本人套餐流量用完,也并未实时发送流量超额短信,侵犯了本人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希望四川电信能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体验感受,就不合理的费用收取予以退还。
回复
今日值班律师
车云霞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今日值班记者
高杨曦
遭遇消费纠纷后,你可以通过消费质量报系新闻热线、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等渠道向本报投诉,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根据属地原则,把你的投诉、咨询传至四川省消委会和全川21个市(州)消委会,并通过消费质量报系所辖的报纸、网站、手机报、微博、微信予以全方位关注、报道。 你可以拨打消费质量报系新闻热线:028—86966162,热线值班记者将详细记录你的投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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