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消费维权工作站
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投诉站
2022年07月11日 09:05
本人和成都市明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兰苑养老》合同,合同履行期限是2018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7日,预付伍万元。现在合同已到期,因本人父母身体无法在异地养老,向该公司申请退回预付金并按合同结算未消费的福利金共计约五万玖仟余元。该公司已种种理由拖延,最近一次答复,要根据合同逐步退还,目前只能退2019年到期的。且不明确答复什么时候退还本人的预付金,本人认为该公司行为存在欺诈,虽然合同是以我本人的名字签订,但实质是86岁父母的养老钱,恳请贵中心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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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云霞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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