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消费维权工作站
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投诉站
2025年05月01日 11:23
2019年6月15日阳光人寿保险推销员通过电话推销的方式误导我购买了2份保险,电话中告诉我没有任何免赔的,说买了保险可以做一份高额贷款等等,当时说的我很心动那时候也缺钱,想的是买了以后可以做个大额贷款,描述的天花乱坠稀里糊涂的就买了一份,还隐瞒了保险合同里面的重要条款,就是退保损失,没有告诉我中途退保损失很大,只能领现金价值的事。在共计买了50000多以后,经济能力跟不上只能断缴,我多次联系阳光人寿希望退保被告知退保退能退12000,后续我联系了阳光人寿的监管投诉电话说只能退32000。所以我只能求助平台了,我查阅了很多保险合同,业务员的行为属于诱导加欺骗,违反了保险合同法第116条和第131条的规定,涉及欺骗隐瞒重要信息,诱导不如实告知,给予合同以外的虚假承诺,这份合同是无效的希望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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