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消费维权工作站
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投诉站
2025年10月14日 09:56
本人是一名货车驾驶员,高速公路涉嫌乱收费问题。恳请记者调查核实报道。 事情经过:2025年10月13日上午,我驾驶一辆三轴货车,从巴中市巴州区曾口收费站驶入,由玉山收费站驶出。该行驶路线为我日常固定运输路线之一,以往通行费通过ETC支付均为32元,非ETC现金支付为34元。然而,在本次通行中,同一车辆、同一路段,收费系统却显示需支付56元,费用异常增高,且未收到任何关于收费标准调整的提前通知或现场说明。 诉求: 1. 收费依据不明:此次收费金额(56元)与以往费用(32-34元)存在差异,公司明确公示该路段三轴货车的具体收费标准及计费方式,并解释本次收费大幅上涨的具体原因。 2. 系统是否存在误差:要求核查收费系统是否存在技术故障或计费错误,例如车型识别错误、路径计算偏差等问题。 附件证据: 本次通行收费凭证(记录金额56元及34元) 此事件不仅涉及个人经济损失,更关乎广大驾驶员对高速公路收费公正性、透明度的信任。 投诉人:李师傅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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