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消费维权工作站
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投诉站
2025年07月15日 23:43
今年4月份,有贷款人员通过微信跟我媳妇取得联系,声称跟某银行有合作,可以帮忙贷款,只收取百分之5的服务费,我媳妇同意后某银行的贷款到账40万元,随后该公司让我媳妇给他们转20万元,他们运做该笔资金的用途,20万转给他们后,又给我媳妇签了一个12万元履约保证金的合同,声称在一年后如果正常还款,就退还12万元,目前经过多次沟通,该公司只退还了8万元,剩余12万元拒不退还,目前该公司人员也联系不上,电话也不接,我之前商讨8万元退款时,去过这家公司的办公地点,现在去这个地点,公司也关门了,我们找律师去报警,警察说的是他们承诺的时间没到,现在也找不出来他们的毛病,可事实是现在这个公司已经呈现出人去楼空的势态,我们平民百姓也不知道该怎样要回这12万元。 恳请消费质量报为我们主持公道!
回复
律师在线
今日值班律师
车云霞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记者在行动
今日值班记者
罗安舒
遭遇消费纠纷后,你可以通过消费质量报系新闻热线、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等渠道向本报投诉,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根据属地原则,把你的投诉、咨询传至四川省消委会和全川21个市(州)消委会,并通过消费质量报系所辖的报纸、网站、手机报、微博、微信予以全方位关注、报道。 你可以拨打消费质量报系新闻热线:028—86966162,热线值班记者将详细记录你的投诉内容。
欢迎订阅
《消费质量报》
电子报
投诉维权
TOP消费质量报
消费质量报社
消费质量报
消费大真探
消费质量报
消费质量报
消费质量报社
消遥质量官
消费质量报
汽车时尚报
市场监管领域官网:
更多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 版权所COPYRIGHT 2011 WWW.XFZLW.COM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蜀ICP备10014373号 川公网安备 站长统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22 技术支持:创企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