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消费维权工作站
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投诉站
2024年04月17日 15:13
您好: 在得物平台购买商品,收款方是A公司,发票是B公司开具(图1-3购买付款订单截图、4得物商家发票截图、5正规商品发票截图)。 开票方与收款方不一致,发票订单号与实际购买订单号不一致,发票税收编码与购买正品开具的税收发票编码不一致,产品实物与正品有差异。 虚假开票、偷税漏税、销售假货。要求赔偿并且下架。 订单编号:110145711167697720
回复
今日值班律师
车云霞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今日值班记者
高杨曦
遭遇消费纠纷后,你可以通过消费质量报系新闻热线、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等渠道向本报投诉,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根据属地原则,把你的投诉、咨询传至四川省消委会和全川21个市(州)消委会,并通过消费质量报系所辖的报纸、网站、手机报、微博、微信予以全方位关注、报道。 你可以拨打消费质量报系新闻热线:028—86966162,热线值班记者将详细记录你的投诉内容。
欢迎订阅
《消费质量报》
电子报
投诉维权
TOP消费质量报
消费质量报社
消费质量报
消费大真探
消费质量报
消费质量报
消费质量报社
消遥质量官
消费质量报
汽车时尚报
市场监管领域官网:
更多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 版权所COPYRIGHT 2011 WWW.XFZLW.COM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蜀ICP备10014373号 川公网安备 站长统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22 技术支持:创企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