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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投诉:457条   回复投诉:453条

  • “四川霖诚飞耀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引诱签订霸王条约

    2025年04月03日 18:02

    投诉维权:2024年8月28日我报名了四川霖诚飞耀科技有限公司的配音兼职,在最开始我只是想找兼职,他们在快手上发布招募兼职人员,我联系了他们并询问了是否收费,他们说不收费,这些聊天记录里都有,后面让我进行试音让我听公开课,公开课是以直播的形式开放的,听完后我发现需要交钱,我再次询问不是说不收费吗?那人告诉我学习是收费的,兼职是不收费的,他抓住我大学生想要兼职自己赚生活费的心理,开始给我洗脑,我说我没钱,因为当时报名费需要100元,我说没钱,她说她给我申请了绿色通道什么的,只需要19.9元,后面我交了,之后又说他们说可以分期交付,说是四川政府提倡的,零压力学习,也未告知我分期交付的风险。该工作人员说兼职工资一个月保底600,肯定能交上学费,我一再确定是否能交上学费,他再三保证,可他口中的兼职并非配音兼职而是语音厅兼职,在我签完合同后,不到五分钟的时间,我就去浏览器搜索这个公司,结果才发现自己被骗了,短短几分钟时间,我就找到她给我联系的班主任申请解除合同,他们说已经将课程发在我手机里了,但是我不知情,他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课程发给我,我强烈要求解除合同,他也开始不耐烦,说我已经签了合同,课程也拿到了手,除非赔4000块钱的违约金,当时我就不乐意了,这些他们之前压根就没有说过,后面一个月后就短信告知我逾期了,赶紧交钱,天天发,一发发三条,后面拉黑了,就又换号码发,每天都发,甚至还打电话,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了,甚至严重影响到我的身心健康,每天处于担心状态,每天都提心吊胆的,合同是霸王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违约责任,格式条约。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 教育机构以格式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费没有依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现向质量报发起投诉,希望可以帮忙,不要让这个黑心教育机构欺骗更多无辜者,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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