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消费维权工作站
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投诉站
2025年03月17日 11:36
我于2014年4月17日购买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泰康财富人生E款年金保险(分红型)》(保单号:34921199)。当时泰康保险公司业务员声称该保险收益率很高,而且只需要交十年费,并且了解到我孩子正好10岁,又游说称十年后孩子大学差不多毕业了,这笔钱就可以提出来用于孩子创业或者继续攻读。我当时觉得这款产品就是一个类似零存整取的产品,正好用于对孩子大学毕业后的继续求学费用。于是当即同意按照每年3万的额度缴纳,在签订合同时候,该公司业务员拿出厚厚一堆各类合同书,声称:“不用全文阅读,反正都是公司拟定的格式合同。”直接让我在合同后页签名处签字。由于我从2002年就开始购买泰康人寿的保险,基于对该公司服务的信任,没有想更多。直接就签字了。 今年由于孩子准备留学,急需筹备费用。我于2月24日,打泰康人寿保险的服务电话95522询问如何支取我缴纳的30万保险金以及相关分红。电话服务员告诉我。我这个保单要等到孩子105岁才能结束,既使要提前支取也要等到孩子60岁。当时我就蒙圈了,这和我当时接受的信息完全大相径庭,本来自己想购买一个用于给孩子求学的产品,结果需要等80多年后,我也要活到130多岁才能使用到我购买的产品。当天下午一个028-61322797的电话打进来,声称自己是泰康公司负责投诉的工作人员,言语非常简单傲慢,说合同写得清清楚楚,公司没有责任,当时和我签合同的业务员也早已经离职。当我询问对方工作人员姓名以及工号时候,对方勃然大怒,声称:“我询问他的姓名非常过分”。我再次请求对方能不能表明身份,然后再告知泰康公司对此事的处理意见,对方非常蛮横的说,“我告诉你自己是泰康工作人员就行了,如果我再多说,就算他打错了。”(以上对话均有电话录音)随即挂断电话。时至3月6日,我再也没有收到有关泰康公司的任何回复。 我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尤其是购买泰康产品长达20多年的顾客,对于泰康保险的处理态度非常不解。为什么泰康公司在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态度差别这么大?泰康人寿保险对外宣称“以满足客户需求为核心”“深耕高品质服务”,既使冷冰冰的合同有什么约定,但为什么不能有个让客户温暖的解决方案,而是在摆出一副比合同更加寒冷的面孔。天天315、天天糟心事。肯请消费质量报投诉中心关注泰康保险对消费者的服务质量,并对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过程的各种陷阱以及令消费者寒心的保险服务质量进行报道,避免更多消费者掉入“高品质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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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值班律师
车云霞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今日值班记者
高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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