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消费维权工作站
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投诉站
2024年08月13日 11:51
旅游投诉情况说明 本人于7月25日云南国青国际旅行社有限股份公司东来大厦分公司,初步达成旅行合作协议,并缴纳了500元定金。8月4日,我携家人抵达昆明(一行3人),与云南国青国际旅行社有限股份公司东来大厦分公司签订了昆明、大理、丽江、泸沽湖8天7晚旅行合同,并补交了4900元尾款(其中包括240元游轮船票、420元附加旅游意外险)。在合同签订及在旅游过程中,我及家人遭遇了旅行社及从业人员忽悠、欺诈、变相推销等一系列严重问题,导致我的旅游体验受到了极大的影响。8月4日凌晨3点左右到达昆明云来酒店,云南国青国际旅行社有限股份公司东来大厦分公司派工作人员来签订合同,让我们购买平安公司旅游附加险(20元每天人,合计缴纳:420元),当时我明确表示不想购买,因为旅行社已经购买了意外险,但是工作人员强制购买。在行程结束后我问工作人员要了保险单,照着保单让平安工作人员原单重出7天每人只需39.34元,我们3个人7天只需118.02元,也就是说旅行社欺诈我们多缴纳了301.98元。另外,合同签订的时候工作人员让我购买洱海游轮船票,我说不买,工作人员声称不坐就能全额退还,于是就多缴纳了240元购买了该项服务。在旅行中导游没有带我们体验该服务,还想用洱海旁金梭岛摆渡船冒充该服务(摆渡船为行程所包含项目不需自费),我多次索要退款,旅行社却拖着不退。其次,我们小孩没有1.2米,报团时已告知客服,本不用购买景区索道、大巴、摆渡等票。但是导游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声称为小孩买了这些票,让我们无辜支付了80元,联系旅行社却不为我们处理。另外行程单清楚写明我们只需自费60元摆渡车、索道等费用,导游却收取了80元每人。我们报的是纯玩团,但是中途导语依然带我们去购物点买东西。期间导语还在车上售卖货物,不买就摆脸色(而且是高于市场价售卖)。期间导游还擅自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①玉龙雪山以没抢到票为由被取消,只退了云杉坪的40元索道票,但是我们团费是包含了玉龙雪山上山门票。②拉市海告诉我们过去骑马自费260元,我们表示自己过去转下,不骑马,导游却说还要补100元门票,但是我们行程单是包含门票的,因此这个点也就取消了。③赠送了敞篷吉普车环游洱海、花海、洱海网红打卡,也被取消。事后本人多次致电昆明12345服务热线、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文旅等部门,却都推脱不归自己监管,以联系不上该旅行社为由草草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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